認證報名資格
一、參與本計畫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並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取得研習時數證明,依證書發證日期起算2 年內,可報名本計畫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考試。
二、依據「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時數免修作業原則」,符合資格並向本計畫申請免修並經審核通過者,可報名本計畫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考試。
三、認證考試內容為筆試評量(含教案評量與紙筆測驗)及教學演示評量,認證通過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發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