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屆菊島兒童寫作徵選簡章
一活動主旨:
為培養本縣兒童寫作興趣,期以從小培育兒童親近文學書寫,深化文學寫作興趣養成,進而完整菊島文學人才培育各年齡階段之連接,紮根菊島兒童文學寫作基礎之建構,並加入兩代寫作之觀念,讓父母可以一起共同創作,增加兒童的激勵性和創作性。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合辦單位:縣府教育處
協辦單位:本縣各國民小學
四、計畫辦理時程:
(一)計畫書研擬:108年6月
(二)簡章公布:108年7月-8月
(三)活動時間:108年7月-9月
(四)收件日期:108年8月31日至9月12日。
(五)評選時間:108年9月中旬
(六)得獎名單公布:108年10月上旬
五、參加對象:本縣國小兒童(中、高年級)
六、徵文類別:
小品文組:400字(含)以上,需有篇名。
七、徵文主題:說說一個好故事
備註:投稿請依主題發想,自訂題目,抒寫相關文章。
八、投稿方式:
九、評審方式及原則:
十、獎勵辦法:
(一)獎項:獲選優等及佳作者頒發獎狀乙紙。
(二)獎品:獲獎者皆贈送文化局出版品(繪本或兒童適讀書籍)1冊。
(三)獎金:當期作品獲優等者頒給每人獎金300元、獲佳作者每人獎金200元。
(四)教師推薦(指導)學生參加徵文獎勵辦法:
1.為鼓勵國小教師多予推薦(指導)學生創作,凡指導學生參加本徵文活動參賽作品5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參賽作品10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
2.凡指導學生作品獲佳作(含)以上獎項,且指導得獎作品累積達3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得獎作品6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於活動結束後行文各所屬學校辦理敘獎。前述得獎作品以件數計算,以指導得獎件數為主,得獎人員得重複。
十一、作品公布:
得獎者經本局通知後,須繳交得獎作品電子檔,並同意於本縣地方報紙及本局網站刊登得獎作品。
十二、公布獲選名單及頒獎:
發獎狀及獎金(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