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2019本縣教育年政策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藉由親師共學,結合活動課程,展現各校創意與特色。
(二)提供媒體刊載平台,發表學生優質創作,觀摩各校多元學習成果與績效。
三、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中山國小
六、辦理時間:111年6月至7月
七、實施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八、實施內容:
九、學校提供項目:
(一)、文字部分:
1.各校可針對各主題,提供文字說明約200-800字。
2.編排方式為A4直式橫書,12級字,單行間距。
3.請於題目之後標示文字作者,含校名-職稱-姓名。
4.檔案格式為docx,檔名「**國小-***(項目).docx」如「中山國小-學校活動.docx」
(二)、照片部分:
1.各校可針對各主題,提供照片約4-10張。
2.檔案格式為jpg或png,解析度至少為300dpi,檔名為照片說明,如「中山國小-漂流物創作-六年級陳小萱.jpg」。
3.作文不論篇數統一彙整成文件檔(如「中山國小學生作文.docx」)。
(三)、檔案郵寄:以上電子檔請郵寄ph25386@gmail.com澎湖時報收(郵件標題如「中山國小投稿」)。
(四)、編輯刊登:
1.所寄文字及照片統一由報社人員進行版面及美術編輯,學校不需先行編輯。
2.文字或照片將盡量不變,但若字數或照片過多版面無法容納,則交由編輯進行刪減。
3.於報紙固定專欄刊登以達宣揚之效,不另給予稿費與照片使用費。
十、獎勵:依「澎湖縣政府獎勵所屬國民中小學學生寫作投稿實施計畫」辦理。
(一)學生參加澎湖日報、澎湖時報等地方性書報投稿活動,其文章榮獲刊載者,每篇以1點計。
(二)學生:投稿刊出作品點數累積達5點(含以上)者,本府頒發「小作家」獎狀。
(三)老師:指導學生投稿獲刊出之作品,累積達5點以上未達10點者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1;累積達10點含以上者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2次。
十一、本計畫經縣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