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校園預防犯罪法令宣導採巡迴班級制方式實施,宣導對象為縣內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學生,時間為1節課(40分鐘),各班導師若有興趣者,請依附件檔案「校園預防犯罪暨法令宣導」申請表填註後,於109年1月20日前交至生教組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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