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局110年澎湖縣鋼琴獨奏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培養縣民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訂於本(110)年5月3日至5月4日於演藝廳辦理旨揭比賽。 三、報名期間自本(110)年3月29日至110年4月9日下班前截止(110年4月2日及4月5日連假期間,不受理報名),相關訊息可參閱附件實施要點,或於本局網頁(網址:https://www.phhcc.gov.tw/index.jsp,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電子檔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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