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文版字第11120197442號函辦理。 二、第十三屆金漫獎收件時間為111年5月17日至6月15日。本屆取消設置「政府漫畫獎」,與政府單位合作之作品將與民間參賽作品共同評比,期持續促進民間與官方協力,帶動臺灣原創內容創新與發展。 三、另歡迎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參賽「特別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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