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女童軍會111年12月21日澎女童軍字第1110000011號函辦理。 二、欲登記之學校請於111年3月3日前連同登記費一併送交馬公國中教務處陳俊吉老師(聯絡電話:0937483439)辦理。 三、為減少初次轉換時各團所遇到之障礙與縣市女童軍會之負擔,本(112)年度三項登記時,將於紙本作業之同時,收集電子檔案(Excel 檔),由專人統一匯入系統資料庫中。請將電子檔案(Excel檔)寄至電箱 markchen017@mail.p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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