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處案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20003485號函及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自112年11月20日上午9時至112年12月25日下午5時止,請各校自行上網(https://web.arte.gov.tw/drama/ )報名。
三、各校須印出前揭報名表且加蓋印信,於112年12月18日前送府彙辦。
四、另,特殊學校、大陸臺商子弟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參賽者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 )網路報名後,列印一份紙本報名表經就讀學校加蓋印信,於112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送)達該館,俾利提送「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