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愛上體育課」適應體育微電影競賽辦法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推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辦理2019年「愛上體育課」微電影競賽。
根據教育部體育署於2013年宣布的《體育政策白皮書》提到,基於「運動權為基本人權乃是國際潮流,對一般國民、銀髮族、婦女、身心障礙者及運動能力弱勢者,提供適合的運動課程及舒適安全的環境,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因此本活動以「適應體育」為主題,透過微電影競賽,宣導、倡議臺灣適應體育現況之議題,並打破舊有身心障礙學生無需上體育課與體能性活動觀念,鼓勵身心障礙者為自身權益發聲。
由本單位聘請專業評審進行評選,共分為四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大專社會組」,影片長度皆為3~5分鐘內(不含片尾)。各組得選出優勝獎至多3名,特優獎 1 名,本會保留各組獎項從缺權利。
附件一
「2019年 愛上體育課」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授權人)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人報名參賽之 影音創作作品獲參賽者,保證作品為自行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且有權為本同意書之下列授權:
一、授權人同意無償授權「2019愛上體育課」,將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重製、改作編輯或部分剪輯,於「2019愛上體育課」活動期間(包括但不限於宣傳及影展活動)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二、於「2018 礙,上體育課」活動主辦、承辦、指導等相關單位之網站基於推廣之目的公開傳輸、播映。
三、參賽團隊同意概括授權教育部體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得利用其影片之相關影像、劇照、文字資料等,使用於推廣、宣傳活動或出版。
四、授權人得獎後,同意提供得獎作品予教育部體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基於推廣之目的與不影響其自身於智慧財產權之使用,將影片公開放映,包括108年10月26日(六)之頒獎典禮。
五、授權人經獲優勝獎,授權將影片全片供教育部體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 108 年 10 月 26 日 至 110 年10月25日期間於相關網站及影展進行全片公開播映。
六、授權人經獲特優獎,授權將影片全片供教育部體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 108 年 10 月 26 日 至 113 年10月25日期間於相關網站及影展進行全片公開播映。
授權人同意並遵守以下事項:
一、影片中之配音、配樂及使用之圖文均需向原創作者/團隊取得重製、改作編輯、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之授權,如因影片播出產生著作權相關法律爭議,由授權人負完全之責任。必要時得要求 提供相關權利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二、將團隊代表人電子信箱公布於活動官網及臉書專頁中。
此致 教育部體育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授權人(親筆簽名):
聯絡地址(代表人):
聯絡電話(代表人):(市話) (手機)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