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報名者,直接向導師報名。
109年澎湖縣首長盃直排輪公路錦標賽
壹、主 旨:為推廣全民運動,促進幼童健康,借直排輪運動競技比賽,激勵幼童參加活動, 推動運動人口成長。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三、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直排輪委員會、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參、比賽日期:109年11月15日(星期日)
(一)08:00 〜 08:20 ……… 報 到
(二)08:20 〜 08:30 ……… 開幕典禮
(三)08:40 〜 11:30 ………檢錄、比賽、計算成績
*個人計時賽直排輪競速
(幼兒甲男組/女甲組 ~~大班)
(幼兒乙男組/女乙組 ~~中班)
(國小一年級、二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小三年級、四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五年級、六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女子組)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
肆、比賽地點:澎湖縣觀音亭牌樓處—沿介壽路
伍、比賽項目:
直排輪競速計時賽 (全長900公尺、幼兒組200公尺)
陸、比賽分組(直排輪競速)
1. 個人賽:
(1) 幼兒男子/女子組
(2) (國小一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二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三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四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五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六年級男子/女子組)
(3) (國中男子/女子組)
(4) (社會男子/女子組)
柒、獎勵辦法(※未達三隊(人)不成賽)
1. 幼兒組取前五名。
2. 國小組以上直排輪競速計時賽
(該組報名人未滿10人,取前三名;11-15人取五名;16人以上取七名;前三名頒
發獎狀、獎牌,4~7名頒發獎狀一張)
捌、比賽制度
A、本次比賽採計時方式進行,依循規定路線完成比賽。
B、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1)、請參賽選手務必穿著護具(手肘、護掌、護膝)及安全帽。
(2)、無本次活動號碼布。
(3)、不遵守裁判規則及指示者。
(4)、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5)、比賽過程不可接受他人供給飲料。
(6)、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
玖、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日(星期二)12:00止。報名結束後名單將公佈
於體育會blog查詢http://phsport.blogspot.com/請報名單位務必上網
確認,資料確認至11月5日(星期四)17:00止,逾時不候。
拾、報名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社會組除外可以社團或個人名義報名),請上澎湖縣體育
會Blogger下載報名表填寫, E-MAIL(ssc799@ms33.hinet.net),並以電話
確認(9215775)無誤後,方完成報名程序。(若無向體育會確認,不列入
比賽名冊內,且不得異議)。
※號碼牌發放於11月11日(星期三)09:30-17:30(中午12:00-14:00停止
領取),請各單位自行至體育會領取。
※如有活動任何問題,請電洽澄澄老師:0912779096。
拾壹、報名資格:本縣各幼兒園、國中小學、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拾貳、附 則:
(一)比賽當天請提前半小時辦理報到手續。
(二)各校請派管理教師乙名帶隊參加(或委請家長帶領),協助維持學生秩序、安
全、場地清潔。
(三)請學校單位務必先行衡量學生狀況,如有不適合比賽者,請勿報名。
(四)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之。
(五)如對判決有議者,請填寫申訴表,並於成績公告時30分鐘中內提出
異議申請,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有異議。
(六)本次比賽當天不舉行頒獎,其於得獎之獎狀、牌,統一發送至縣府交換中心,
並由該單位轉頒。
(七)活動如遇氣候不佳,大會有權決定是否辦理,將在報到前1小時公佈至澎湖
縣體育會Blogger http://phsport.blogspot.tw/。
拾參、本規則如有未盡事項,本會得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