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07年度中小學桌球春季聯賽競賽辦法
一、宗 旨:推廣縣內桌球運動,深耕桌球基礎工作,促進校際交流,提昇桌球技術,再現澎湖桌球風采。
二、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湖西鄉隘門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澎湖縣桌球委員會、澎湖縣體育場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7~18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
七、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
1.高中職男子組 |
2.高中職女子組 |
3.國中男生組 |
4.國中女生組 |
5.國小男生組 |
6.國小女生組 |
(二)個人賽:
A.個人雙打
1.高中職男子組 |
2.高中職女子組 |
3.國中男生組 |
4.國中女生組 |
5.國小男生組 |
6.國小女生組 |
B.個人單打
1.高中職男子組 |
2.高中職女子組 |
3.國中男生組 |
4.國中女生組 |
5.國小高年級男生組 |
6.國小高年級女生組 |
7.國小中年級男生組 |
8.國小中年級女生組 |
9.國小低年級男生組(含幼兒園) |
10.國小低年級女生組(含幼兒園) |
八、參賽資格:
(一)就讀於本縣各中小學之男女學生,皆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
(二)團體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每校限報一隊;個人賽參賽人數不拘。
九、比賽制度:
5隊(組、人)以下採單循環制,6隊(組、人)以上採冠亞淘汰制。
(敗部冠軍不復活,勝部冠軍即為總冠軍,敗部冠軍為亞軍,依此類推。)
十、比賽方式:
(一)團體賽各組均採四單一雙制(單單雙單單),單雙得兼。
(二)各賽點皆採五戰三勝制。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桌球規則。
十二、比賽用球:採用Nittaku白色三星40+比賽用球。
十三、報名:
(一)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地點:澎湖縣湖西鄉隘門國民小學 陳裕強主任
電話:9212692 傳真:9213470 Email:polo9277@yahoo.com.tw
(三)人數:團體賽每隊4-7人。
(四)團體賽每人限報一隊。
(五)個人雙打不得跨校組隊參賽。
(六)團體賽、個人賽皆以學校為單位,採統一報名,承辦單位不接受個別報名。
(七)以傳真及電子郵件報名者,請再來電確認。
十四、獎勵:
(一)團體賽二隊以上成賽,若僅一隊報名不比賽,但列名次、算積分,並頒發季賽獎牌,學年度團體總成績頒發獎盃。
(二)團體賽及個人賽不論報名隊(組、人)數多寡,至多取8名。
(三)學年度團體賽優勝單位頒發獎盃乙座,於夏季聯賽頒發;各季賽事團體賽優勝單位頒發獎牌乙面,個人賽優勝者頒發獎狀乙紙。
(四)積分:1.團體賽-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2.個人賽不計分
十五、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日期:107年3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
(二)地點:隘門國小輔導室
(三)領隊會議後,隨即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秋季聯賽為新學年度開始,團體賽、個人雙打、個人單打不列種子,冬季、春季、夏季聯賽則以前次聯賽之前4名列為種子,如未報名或個人雙打變更配組則由後面名次遞補。
(五) 秩序冊製作完成後,大會以學校報名為準,於107年3月12日
(星期一)分送縣府公文交換中心,電子檔公布於澎湖縣桌委會FB。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07221582684980/。
十七、比賽細則:
(一)團體賽除循環賽外,視賽程需要,得採多桌比賽,並由一、二、四、五點單打先打,不得異議。
(二)各隊(組、人)選手一經報名參賽,請勿棄權。
(三)每場比賽應準時出賽,否則以棄權論,一經棄權,不得參加後續賽程;單雙打無故棄權者,大會列冊公佈,並禁止參加該學年度往後任何場次聯賽單雙打比賽,直到下一個學年度始解除禁賽令。
(四)本比賽大會不提供午餐,請參賽隊伍自行準備。
(五)比賽如有異議,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得異議。
(六)比賽服裝應穿著短袖或無袖的上衣,短褲或短裙,其顏色應明顯與所使用球的顏色(白色)不同。
(七) 團體賽球員應備妥2件不同顏色球衣,雙打賽兩人服裝穿著應一致
(男女混合配對雙打,兩人服裝仍應一致)。
十六、開幕:訂於107年3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15分整。
十七、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補充之。
欲報名者,請於3/1(星期四)上午10:30前向體育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