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規定:
1.請詳閱附件之簡章。
2.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現就讀四、五年級學生同時具備下列資格者
(1)具有擔任2學期以上班級幹部(需檢附證明文件)之經驗。
(2)具有自信、負責、人際溝通與問題解決等優異領導能力潛能。
3.本校即日起至2/23(二)16:00前受理報名,欲報名者請於2/23(二)前將填好的報名資料(附件一)
交給班級導師後統一送到輔導室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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