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確診個案就讀班級之學生,因長時間共同生活學習生活,均列為「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班級於居家隔離期間暫停實體課程10天,待篩檢結果全數為陰性,則全班恢復實體課程。
■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包含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該等人員暫停實施實體課程1至3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
◇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無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
◇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有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其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如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疫情調查結果,學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十班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
■詳細內容請參閱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state=F5D336F102ACBC68&s=EA553912FA9EDCAD&sms=169B8E91BB7557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