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美術教育的視野-全國兒童創作比賽辦法
繪畫媒材:不拘。(含水彩、貼畫、水墨、版畫、線畫…等,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格:本報名表背面畫紙,或一般8開畫紙並於完成後自本單位網站下載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作品均不裝畫框、裱褙。
共分為高年級、中年級、低年級與幼兒園四組
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1號1樓)
*頒獎典禮時間將另行公布。
(2)參加之作品若無入選概不退件,所有參展作品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有出版、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
(3)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送件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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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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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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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校名 |
國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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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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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國小 年級 |
年齡 |
歲 |
幼兒園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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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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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住家):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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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限填一人) 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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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由大會統一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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