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時間:106年5月30日上午8時15分(星期二)起。
二、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國小學生及幼兒,均需由教師帶領或家長陪同至現場參加,並注意其安全。
三、比賽方式:
(一)一律於比賽當日採現場報名。
(二)比賽當天上午8時15分起,由老師或家長陪同,逕向大會(設於第三漁港澎湖漁會魚市場旁)領取比賽用紙,
每人領乙張,畫紙發完為止,非大會用紙,恕不予評分。
(三)收件期限:採現場收件,最後時限為當日11時10分。請學校轉知各參賽學生及家長,以現場主辦單位時間為準,逾時恕不收件,以維比賽公平性。
(四)比賽地點請於現場寫生創作,以達活動倡導之目的。
四、鄉市立幼兒園請各鄉市公所協助轉知,國小附設幼兒園請各所屬國民小學協助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