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文澳國小106學年度新生一般性課後照顧融合班實施辦法
一、實施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參加課後班之學生,家長必須負責於放學後自行接送。
(二)家長若無法接送,需填寫附註一報名表下之切結書,切結學生自行回家之安危。
三、實施時間及收費標準:(依據教育處計算收費標準)
班 別 |
輔導課實施時間 |
年級 |
收費金額 |
收費方式 |
備註 |
一般性課後照顧融合班 |
1.每週一、三、四、五 (12:40~17:00) 2.每週二(16:00~17:00) |
一年級 |
2000 (暫定) |
按月繳交 |
收費時間: 106.09至107.01止 |
四、輔導課程內容:以作業指導為主,學藝活動、體能遊戲、課外閱讀等為輔。
五、編班方式:每班以不超過二十五人為原則,但人數不足十五人不開班。
※班內若招收身心障礙兒童,應酌予減少該班級人數,並以不收超過二人為原則。
六、授課師資:由輔導室安排。
七、報名方式:
(一)至輔導室索取報名單,並於新生報到日(106/5/1)至106/5/2下午16:00止,受理報名。
(二)本班招生身分以弱勢族群優先(依第1順位低收入戶、第2順位身心障礙、第3順位原住民兒童、第4順位中低收入
戶為原則,另清寒與一般生屬同順位,若遇有超額之情況,一律採取抽籤方式入班)。
註:106/5/3(星期三)上午10:00於本校校長室辦理抽籤作業,隨即公告錄取結果。
(三)額滿後之遞補學生身分以弱勢族群優先並依第1順位低收入戶、第2順位身心障礙、第3順位原住民兒童、第4順
位中低收入戶等順序入班)。
八、收費方式:按月繳納。
九、上課時間:開學日下午開始上課(所需物品及配合事項,該班導師會另行通知)。
十、如有疑問電洽:06-9212412轉021輔導室主任。
十一、符合以下資格者,免收費用:(請備相關證件予繳費期間內繳交,證件不齊者不予錄取。)
(一)低收入戶學生:係指社政機關核定有案,由各鄉鎮市公所核發證明之低收入戶內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係指該生戶口資料中之身分註記欄有「原住民」之戳記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係指該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者。
十二、符合以下資格者,酌減費用:(請備相關證件予繳費期間內繳交,證件不齊者不予錄取。)
(一)清寒學生:係指由各鄉鎮市村里長核發證明之清寒戶內學生。
※受補助學生同時具有多種補助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接受政府補助者僅能擇一參加,倘若已參加教育優先區,或關懷弱勢弭平落差課業輔導計畫之學生,就不能再接
受是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