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參賽者,於12/28(三)中午12點前與體育組洽詢報名事宜,逾時不候。
澎湖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實施辦法及報名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籃球運動人才培育計畫」暨教育部體育署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競賽規程。
二、計畫目標:
(一)積極推展本縣基層籃球運動,提昇本縣國民小學籃球技術水準。
(二)提倡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昇本縣國小籃球運動風氣。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 112年01月14日(六)起至112年01月16日(一)止,共2天。
七、比賽地點:中興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八、報名規定及手續:
(一)凡本縣國民小學在籍學生,不限年級,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限報名1隊參賽。
(二)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隨隊教師、運動防護員(非必須,如有提報需檢附證照備查)各1人,球員(含隊長)18人;每場比賽可由報名球員中,提出正選16人名單出場比賽,每場比賽至多2名女球員同時上場。選手出賽名單如附件3。
(三)職員職責:
1.領隊:為球隊法定代表人,綜理球隊督導、管理等事宜。
2.教練:負責球隊訓練、比賽事宜。
3.助理教練:協助教練訓練球隊、比賽事宜。
4.隨隊教師:負責球隊管理事宜,須由該學校編制內教師或代理教師擔任之。
(四)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2日(一)16時止,請將報名表﹙如附件3﹚填妥後請e-mail至中興國小學務主任王彥堅信箱:yanchien@gmail.com,檔名為○○國小報名表。報名表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凡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承辦單位收到後回信告知或回電報名表上之聯絡人,若未收到回信或回電請來電確認)。
(五)領隊會議訂於112年01月06日(五)下午2時,在中興國小校長室舉行,各隊請派員參加,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九、比賽制度:
(一)報名未滿六隊採單循環賽制。
(二)報名六隊以上採預賽分組循環,決賽由承辦單位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111年澎湖縣運
國小籃球賽冠亞軍學校列為種子隊。
(三)該場比賽開賽時,需有教練或球隊職員到場方可比賽(出賽名單表如附件4);若十五分鐘仍未到者,則沒收該場比
賽,不得異議。
(四)賽程(秩序冊):於111年01月11日(二)公布於中興國小網站。
十、獎勵辦法:
(一)報名6隊(含)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5隊(含)以下,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二)獲獎隊伍教練1人及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
(三)冠軍學校及亞軍學校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競賽規程」代表本縣赴臺參賽。
十一、申訴:各隊如有申訴事件,應具正式書面,於事實發生1小時內送達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
新台幣壹仟元整,申訴被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作基金,審查結果以技術委員會之裁決為終決。不論勝訴或敗訴,不得再行申訴。
十二、附則: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比賽附則,請參閱附件一、附件二
十三、其餘規定事項
(一)同一時間僅允許一位教練或助理教練在比賽中站立。
(二)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著淺色球衣,坐記錄台左側;在後者著深色球衣,坐右側。球衣顏色無
法依規定穿著時,請事先自行協調、或穿著大會號碼球衣出賽。
(三)比賽用球:CONTI B1000PRO-5-TY #5籃球。
(四)各參賽人員之身體狀況應經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方可報名參加;意外醫療等其他
保險由參賽人學校自行投保,承辦單位不另辦理保險。
(五)比賽時非該隊隊職員及球員,不得進入球隊席區。
(六)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罷賽、無故棄權、毆打或侮辱裁判等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
止相關隊職員或隊伍出賽,並報請該校主管及教育處核予懲處。
(七)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等器具,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
(八)禁止灌(扣)籃,違反規定,罰則取消得分,並判定球員技術犯規一次。
(九)為響應環保,本次賽會會場內禁止飲食,不提供瓶裝礦泉水,場邊設有飲水機,敬請自行攜
帶水壺等取用。
(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修訂之。
附件一
教育部體育署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承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
(二)審議技術委員會決議之運動代表隊違規及申訴案件。
(一)承辦單位遴聘籃球運動之專業人士組成。
(二)負責規劃、執行籃球聯賽有關競賽、裁判、行政支援及審議違規等事宜。
(一)曾報名參加國民小學籃球聯賽(含地區預賽)之轉學生,若報名參加聯賽必須具有就讀之學校連續一年以上之學籍(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日起計)。
(二)球員修業期間,原就讀之學校經教育部諭令解散或因法律防治輔導轉學者,不受前款限制,惟須檢附相關證明。
(一)分男、女生組,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行辦理,辦理方式須比照本競賽規程,辦理前須將競賽規程(含附件報名表表單)函報至少年籃協審核。
(二)晉級全國決賽之隊數依各直轄市及縣(市)預賽之男、女生組參賽隊伍數(得甲乙組併計,不含其他組別,且同校不重複計算)核算,名額如下:
參賽隊數 |
晉級全國決賽名額 |
9以下 |
2 |
10~19 |
3 |
20~29 |
4 |
30~39 |
5 |
40~49 |
6 |
50以上 |
7 |
(三)110學年度前8名球隊所屬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增加至多1個晉級名額。
(備註:110學年度受疫情停辦影響,未判別前8名,改由109學年度男子16強及女子20強之球隊所屬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增加至多1個晉級名額。)
(四)競賽日期: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訂,應於112年3月19日(星期日)前辦理完畢,並於112年3月24日(星期五)前提報晉級名單及預賽資料(含秩序冊、成果報告及預賽報名表),各縣市預賽晉級隊伍若放棄決賽參賽權,可依序遞補名次,並於公文內說明;各直轄市及縣(市)預賽於112年1月1日以後辦理者,始得向本署申請經費補助。
(一)比賽制度: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及決賽採單淘汰制。
(二)報名日期:自112年3日27日(星期一)起至112年4月1日(星期六)止。
(三)報名規定:
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彙整所屬獲參賽權之學校名單,以公文方式函送少年籃協(決賽報名名單須與預賽相同,須檢附預賽相關資料備查),少年籃協另行通知學校進行報名。
電子報名表(word檔)請寄至:eblminiba@gmail.com
※注意事項:
名截止日後不得再行更改(所有資料皆以紙本為準),請務必審慎把關,避免影
響學生權益。
(四)領隊暨抽籤會議:
(五)競賽日期:112年5月1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三)。
(六)競賽地點:待確認後另函核備,並公布於聯賽官網。
(七)開幕典禮:待確認後另函核備,並公布於聯賽官網。
(一)各直轄市及縣(市)預賽:
(二)全國決賽:比照國中籃球聯賽補助交通費、餐費、保險費及住宿費,由少年籃協撥付。
(一)冠軍:本署獎盃1座、選手獎牌各1面、冠軍錦旗、學校及全體職隊員獎狀各1紙。
(二)亞軍:本署獎盃1座、選手獎牌各1面、學校及全體職隊員獎狀各1紙。
(三)季軍:本署獎盃1座、選手獎牌各1面、學校及全體職隊員獎狀各1紙。
(四)第4名:本署獎盃1座、選手獎牌各1面、學校及全體職隊員獎狀各1紙。
(五)第5至第8名:本署獎盃1座、學校及全體職隊員獎狀各1紙。
※公告條款:113 學年度起凡報名國民小學籃球聯賽(包含縣市預賽)教練及助理教練者,應具備至少中華民國籃球協會C級籃球教練證照資格,並於報名時檢附影本,始得完成報名。
(一)該場比賽開賽時及比賽期間,需有教練或球隊職員到場方可比賽;若逾規定時間15分鐘仍未到者,則沒收該場比賽,積分0分,不得異議。
(二)若參賽球隊被沒收比賽兩次,取消其未賽之賽程,且在循環賽中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相關球隊得失分亦一併不予計算。
(三)球隊一經報名,除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棄權;無故棄權者,停止該球隊學校參加本賽事1年。
(四)球隊如有不合於規定之球員出賽時,經依申訴規定提出且屬實者,則取消該球隊所獲之成績(名次),並追繳回所領之補助及獎勵,且停止該球員參加本賽事1年。
(五)球隊如有完成報名手續而未登錄該場比賽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即登錄該隊教練技術犯規1次,並取消該球員該場繼續比賽之權利。
(六)違反(三)、(四)規定,函知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議處。
(一)凡參加本賽事之代表隊隊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懲處:
(一)凡參加本賽事代表隊職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懲處:
(一)愛護自己、拒絕誘惑。
(二)尊重他人、自律守法。
(三)敬重運動、遵守規則。
(四)保護環境、珍惜資源。
少年籃協行政組:02-22802678
教育部體育署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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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附則
附件3
澎湖縣111學年度國小籃球聯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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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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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國小男子組 |
領 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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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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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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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防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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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隊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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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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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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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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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職稱 |
姓名 |
編號 |
職稱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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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隊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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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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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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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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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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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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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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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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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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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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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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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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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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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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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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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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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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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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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一、報名表內容請用電腦打字,避免隊員名字誤植。
二、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4日16時止,請將報名表E-MAIL寄至承辦人yanchien@gmail.com信箱,檔名為○○國小報名表。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凡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附件4
澎湖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選手出賽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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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賽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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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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豋錄 |
背號 |
球員姓名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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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比賽前15分鐘將出賽單送至記錄台檢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