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70497號函辦理。 二、旨案收件期間自108年3月1日至8月15日止,參加對象為7歲至12歲之臺灣學童,設立特優獎、優選獎、佳作獎各數名,並頒發獎牌及獎金。 三、活動相關細節詳見附件或洽該基金會電話:02-23965305分機1198,簡章可由信誼兒童動畫獎網站下載:http://www.kimy.com.tw/Animatio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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