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並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且符合師資培育法第11條規定者,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以切結報考參加各教師甄選及代理教師甄選,相關規定說明請參閱附件。
502人線上 (451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