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資訊:
1.報名資格:六年級學生
2.需繳交報名資料:附件1、附件2、附件3
3.本校繳交資料期限與受理單位:6月16日放學前交到輔導室資料組。
4.重要說明:
(1)為符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21條有關『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時程,應採入學後鑑定』之規定,現國小六年級之資賦優異學生,須於109學年度再次鑑定,重新核定資賦優異資格。
(2)因109學年度國民中學階段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作業僅於本次辦理,為維護學生權益,同意現國小六年級曾於107年度參加鑑輔會辦理智力鑑定之學生,當有意願再次參與鑑定時,就讀學校得予以推薦報名,鑑輔會將視實際狀況調整適當之鑑定方式。
5.其他資料請詳見附件簡章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