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
第三屆澎湖縣學生英語演說暨朗讀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旨標。
二、活動目的:
(一)響應澎湖縣推動國際教育,提高學生國際視野與英語文交流。
(二)營造情境,提供學生發表觀摩的舞台,促進英語文學習成效。
(三)活化學生多元學習機緣,落實生活英語文的溝通與表達分享。
三、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
五、合辦單位:澎湖科技大學及馬公國民小學
六、參加對象:澎湖縣高級中學、國中小學學生。
七、報名時間:109年12月7、8日,由學校填寫報名表逕送縣府公文交換室馬公國小櫃。故校內朗讀初賽訂於12月4日(五)早自習時間於視聽教室舉行。有興趣參與同學請於12月1日(二)向教學組長登記報名。
八、比賽時間:110年 1月 16日(星期六)。
九、比賽類組
(一)高中組:演說類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二)國中組:朗讀及演說類各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三)國小組:朗讀及演說類各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十、報名方式
(一)由學校填寫報名表(附件二)逕送縣府公文交換室馬公國小櫃,同時將電子檔寄送到信箱shwn15@mail.phc.edu.tw
(二)傳真報名表(傳真電話:9264070),請再電話確認。
(三)聯絡人:王世文組長,聯絡電話:9272165-113。
十一、比賽地點:馬小校區
十二、抽籤及領隊會議時間:
(一)109年 12月18日下午3時(地點:馬公國小視聽教室)
(二)國中小組均請於12月18日領隊會議前繳交4份演說稿(以A4紙張版面,英文Times New Roman,並註明校名、姓名)
(三)未出席人員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三、比賽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比賽方式
1.比賽當日按序號上台,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2.朗讀時間:每人均為3分鐘,時間一到,給「一長鈴聲」,應立即下台。
3.演說時間:3分鐘以內,計時以開口說話起至結束說話止,2分30秒給「一短鈴聲」,3分鐘到給「一長鈴聲」。
4.朗讀題目:自選一篇(由大會提供,如附件)。
5.演說題目:各類組自選一。
6.道具與服裝項目不列入評分。
(二)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
評分項目 |
演說比例 |
朗讀比例 |
內容 |
40% |
|
|
發音、語調 |
40% |
70% |
|
儀態、情感 |
20% |
30% |
十四、獎勵:績優者於賽程全部結束後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如次:
(一)朗讀類組:第一名獎金參仟元,第二名獎金貳仟元,第三名獎金壹仟元; 「優勝」若干名,各頒獎金伍佰元。
(二)演說類組:第一名獎金伍仟元,第二名獎金參仟元,第三名獎金貳仟元; 「優勝」若干名,各頒獎金捌佰元。
(三)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一人頒予獎狀乙紙鼓勵。
十五、活動補助:凡報名並完成參賽的離島學生,贊助師生費用
(一)交通費(檢據覈實支給 不支雇船費)
(二)住宿(國軍英雄館)或由大會安排。
(三)膳費(早餐40元、午晚餐各80元檢據核銷)
十六、版權: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所有參賽者之成果,或錄製光碟發送參酌。
十七、注意事項:
(一)飲用茶水請自備隨身杯,大會僅提供飲水機。
(二)申訴:申訴書限於當日比賽完後1小時內向承辦單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公布成績時註明時間)。申訴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技術性、學術性不得提出申訴。
(三)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舉行。若比賽之前因災情嚴重交通無法通行,致無法參賽,應向承辦學校報備,將視各方配合條件以調整競賽日期。(確定日期則公告於本校及教育處網站)
十八、經費概算: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支應
十九、本計畫經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國小組朗讀篇目
I. The Tortoise and the Hare
II. The Three Billy Goats Gruff
III. Stone Soup
國中組、國小組演說題目
I. Self-introduction
II. My School
III.Things I Like and Dis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