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1條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應無償提供1個以上公用頻道(第3公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民眾播送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 二、為推廣媒體近用觀念,發揮公用頻道社會教育及公共服務之功能,請多加運用此一地方性媒體資源。 三、申請第3公用頻道請備妥欲播送之節目帶,並填具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逕送該公司提出申請。(可至該公司網站下載電子檔http://www.phcatv.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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