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1.請詳閱附件之簡章。
2.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現就讀二年級學生同時具備
下列資格者
(1) 三年內未曾申請過任何智力評估之學生。
(2) 經原就讀學校導師或學生家長填錄之「一般智能觀察推薦表」
(觀察期間至少3個月以上),達80分(含)以上。
3.本校即日起至 2/23(二)16:00前受理報名,欲報名者請於2/23(二)前
將填好的報名資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交給班級導師後統一送到
輔導室資料組。
522人線上 (475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