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10年1月19日台內民字第11002212232號函辦理 二、依「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本活動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5萬元,如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並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三、請師長踴躍推薦符合孝行事蹟人選,並請依式查填,並請於本(110)年3月15日(星期一)前逕送民政處辦理初選暨訪查事宜。
508人線上 (507人在瀏覽本站消息)
會員: 0
訪客: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