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來文日期已逾報名期限,有意願參賽者請洽詢承辦單位。
2021年澎湖縣『菊島盃』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ㄧ、主旨:(一)推展全民休閒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國民奮鬥進取之精神。
(二)提倡滾球運動風氣,提昇滾球運動技術水準,增進國民健康體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澎湖縣政府、中華民國滾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四、承(協)辦單位:澎湖縣法式滾球委員會、湖西國中、湖西國小、湖西鄉公所、湖西鄉教育
會
五、比賽日期:110年10月23日至110年10月24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湖西國中滾球場
七、實施計劃公佈及下載:澎湖縣法式滾球委員會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937299769859017/?ref=bookmarks)。
八、報名辦法:分外縣市與澎湖當地選手【參賽隊伍務必自行投保個人意外險】
1、隊職員:領隊、教練1人、選手2人,報名表如【附件一】。
2、填妥報名表採e-Mail:hwenhung@yahoo.com.tw或傳真(06)9921-143報名彙辦均可。
公開組填寫報名表隊名時請將隊名冠上縣市。例如:【澎湖縣-湖西國小】
3、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日(星期五)16時截止。
4、聯絡人:洪文鴻老師 電話:(06)9921008轉302;0928685061 傳真:(06)9921143
5、報名費用:免報名費。
九、比賽組別:國中、小學組、公開男子組、公開女子組
(一) 國中、小學組:【選手可跨組報名公開組】
1、不分男/女組限就讀本國學校之學生,以校為單位每人限報一隊,每校報名5隊為限。
2、以二對二方式比賽(每人3顆球),每隊得報領隊、教練1人,限報選手2人參賽。
(二)公開組:
1、本組分男子組、女子組均不限資格,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選手每人限報一隊參賽。
2、以二對二方式比賽(每人3顆球),每隊得報領隊、教練1人,限報選手2人參賽。
3、公開組別報名不足四隊則併入其他組別由大會編排。
4、如有選手男女混合時均報名男子組。
5、公開組教練可以兼選手方式報名參賽,但必須在選手名單中有報名才可出賽,教練亦可
同時擔任不同組別之教練,但如果教練兼選手時就不得跨隊重複報名兼任教練。
十、比賽辦法:比賽競賽規程如【附件二 】
(一)賽制:於抽籤會議公告,視各組報名參賽隊伍隊數、時間及場地條件決定之。
(二)比賽服裝:請穿著同一顏色及式樣之上衣出賽,違反本項規定之球隊,由對隊獲得3分之
加分(3比0開始比賽);開賽後第二局起對隊不可再提出任何異議。
(三)同一學校、單位參加兩隊以上時,預賽盡量以分配於不同組為原則。
十一、抽籤、領隊技術、裁判會議:
(一)抽籤: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時00,於湖西國小101教室公開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請各隊出席參加,以保障選手權益,大會不另行通知)
(二)賽程公佈:預定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於澎湖縣法式滾球委員會fb及相關網站公
佈之。
(三)領隊技術會議:
於110年10月13日抽完籤後隨即召開。
(四)裁判會議: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07時50分,於湖西國中滾球場召開。
(五)如有選手名單謄打錯誤,必須於領隊會議結束前提出,請在會議中提出修正。
十二、比賽開始時間【活動時程表附件三】:
1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08時20。
十三、開、閉幕典禮: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開閉幕典禮均取消,並請各單位做好防疫
措施,校內自行測量體溫,超過37.5勿到比賽會場【暫定】。
十四、獎勵辦法:
(一)獎盃:國小/國中組前四名每隊頒發乙座,公開組前四名每人頒發乙座(不頒發獎牌)。
(二)獎牌:國小/國中組前三名選手頒發乙面。(公開組不另頒發獎牌)
(三)獎狀:各組前八名選手頒發乙張(第七、八名並列第七名)。
(五)紀念衫:國中、小學組、公開男、女組之選手贈送紀念衫一件。
※尺寸對照表:未填寫衣服尺寸者將以L號發送。【單位為英吋,1英吋=2.54CM(公分)】
衣服尺寸 |
XS |
S |
M |
L |
XL |
2L |
3L |
4L |
胸圍 |
36吋 |
38吋 |
40吋 |
42吋 |
44吋 |
46吋 |
48吋 |
50吋 |
身長 |
25吋 |
26吋 |
27吋 |
28吋 |
29吋 |
30吋 |
31吋 |
31吋 |
十五、申訴與抗議: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裁判判決時,得由其教練或隊長向大會以書面並繳交
3000元保證金,提出申訴,但仍需進行比賽,申訴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
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否則以棄權論。
十六、注意事項:
(一) 若因天候因素或其他特殊狀況影響,經技術委員會或審判委員會議決後,大會得調整比賽
場地或更改賽制與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二)選手請依據比賽服裝之規定出賽。
(三)參賽選手應依賽程表提前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到場備查並隨時注意比賽時間。
(四)選手必須比賽前20分鐘前至紀錄組完成報到,發比賽號令10分鐘後,若球員仍未到時,
裁判可判定取消該隊該場次的參賽資格;另裁判宣佈計時開始比賽後2分鐘球員仍未到場
時對隊每2分鐘加1分。
(五)選手資格如有不符規定、冒名頂替者等違反運動精神情事者,立即停止該隊比賽,所有
已賽之成績(含相關隊伍)不予計算,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
(六)比賽期間如有發生疑議或糾紛等事情時,請通報大會處理。
(七)公開組如有男女混合報名時,限報名男子組參賽。
十七、附 則:
(一)凡參與本活動及抽籤、領隊技術、裁判會議之人員、教練、選手,請准予公假登記。
(二)比賽期間大會可提供代訂便當。
(三)請參賽隊伍自行投保個人意外險。
(四)參賽人員之其他一切費用請自行負擔。
(五)比賽期間大會提供專車接送外縣市球員從飯店至比賽會場。
(六)大會投保比賽場地保險。
十八、經費預算:本次活動所需經費由澎湖縣政府專款補助。
十九、獎勵:本活動之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依據澎湖縣政府頒布「本縣國民中
小學教職員一般獎勵案件實施要點」,報請澎湖縣政府敘獎。
二十、本計畫呈澎湖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2021年澎湖縣『菊島盃』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報名表
組 別 |
□國小組 □國中組 □公開男子組 □公開女子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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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姓 名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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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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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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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手 名 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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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姓 名 |
性別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聯絡電話 及手機電話 |
隊名 |
T恤 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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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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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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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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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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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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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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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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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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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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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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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日(星期五)16時截止。 (二)請將報名表傳真或e-mail電子檔至hwenhung@yahoo.com.tw (三)學生組請加蓋學校同意比賽證明印章。 (四)聯絡人:洪文鴻 老師 聯絡電話:(06)9921008 行動:0928685061 傳真:(06)9921143 (五)報名表不足時,請自行影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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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報名單位戳章 |
【附件二】
2021年澎湖縣『菊島盃』全國法式滾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報名資格:學生組須經學校同意,並於報名表加蓋校方印章。
二、報名組別:同一組別選手不可重複報名,公開、長青組選手不可再跨組重複報名。
三、隊伍報到:比賽隊伍第一場比賽前20分鐘,請先至競賽組辦理報到手續。
四、球隊出場:選手必須比賽前20分鐘前至競賽組完成報到,競賽組廣播通知比賽後,如某隊
所有選手於10分鐘內未到達比賽場地,得由裁判判定該隊該場次失格(積分0分);另裁
判宣佈計時開始比賽後2分鐘球員仍未到場時對隊每2分鐘加1分。如某隊僅有一位選手到
場,可由該位選手下場比賽,若其他選手中途到場,得於次一局開始,參與後續比賽。
五、比賽賽制:最終賽制視參賽隊伍隊數、時間及場地條件決定之。
六、本賽會採計時搶分制:【暫定,大會會依報名隊數再做彈性調整】
(一)各組:預、複、決賽為40分鐘、11分制。【暫定】
預、複、決賽比賽時間終了,若該局尚未賽完,則必須完成該局之比賽,不加賽。
(二)如預、複、決賽時間終了完成最後一局後為平手,則再加賽1 局分出勝負。
(三)球員擲球以1分鐘為限。
七、比賽開始之判定:當前一局所有滾球均被投擲完畢並靜止或Jack出界時,則視為次局已經開
始。
八、本賽會採積分制,勝隊得積分3分,敗隊0分。
九、戰績評比方式:
(一)先比隊伍所獲積分,積分高者出線。
(二)積分相同時,則比較相關對戰隊伍之勝負關係。
(三)對戰勝負關係相同時,則比較相關對戰隊伍之總得分數,總得分數多者晉級。
(四)若總得分數相同,而有對戰勝負關係時,則由勝隊晉級。
(五)對戰隊伍之總得分數相同時,則比較相關對戰隊伍之總失分數,總失分數低者晉級。
(六)如最後無法分出勝負時,則再加賽1局分出勝負,勝隊晉級。
十、本賽會各組均可使用休閒用球比賽。
十一、異議之提出:
(一)比賽中任一隊之隊員,均可向裁判提出異議、裁決或丈量等請求。
(二)裁判於巡場時,發現犯規行為,可立即判決,若未能立即發現犯規行為時,對手得向裁判
提出,若犯規者承認犯規行為時,得由裁判立即判決;若雙方仍有爭議,可請求裁判持續
監督該場比賽。
(三)比賽服裝:請穿著同一顏色及式樣之上衣出賽,違反本項規定之球隊,由對隊獲得3分之
加分(3比0開始比賽);開賽後第二局起對隊不可再提出任何異議,但中途更換入場選手
違反比賽服裝之規定,亦同由對隊獲得3分之加分。
十二、選手擲球時間為一分鐘,違例者依比賽罰則辦理。
十三、各組丟擲Jack合法距離如下:國小組(4-8公尺)、國中組、公開男女子組(6-10公尺)。
十四、先攻球隊只有一次丟擲Jack機會,如不成功將換對隊放置Jack於合法距離,但最後仍由先
攻球隊擲第一顆滾球。
十五、開賽後不可任意進行場地修補(僅可於己方進攻時,填平球場上任一球所留下之凹洞,以一
次為限)。
十六、對戰雙方應留意相關站立之正確位置。
十七、擲球時如腳觸及擲球圈、腳離地等違規之擲球方式,裁判有權判定已擲出之球,不予計分。
十八、擲球間隔時間為1分鐘,自上一顆球停止後開始計算。若超過時間,裁判有權沒收1球或判
定已擲出之球,不予計分。如遇特殊情況,可於己方進攻時,請求裁判暫停比賽。
十九、選手如已進入擲球圈,滾球意外掉落地面,視為完成擲球。
二十、每顆球擲出後,選手均應於場中做上標記,否則若被誤觸,將無法置回原處。每局結束時,
若拾起尚未經雙方確認得分之球(而該球又無在場中做上標記時),該球判定為死球。爲避免
爭議,擲球圈、Jack均應做好標記。
二一、比賽進行期間,非比賽球員均應退出死球線外,若有影響比賽之事實時,裁判有權給予警告
或強制驅離違規者。
二二、Jack出界,便是死球。比賽中,若Jack為死球,有以下三種判決:
(一)如果對戰雙方都已將球全部擲出,則本局為和局。
(二)如果有隊伍還有球尚未擲出,則該隊未擲出的球數為得分數。
(三)如果對戰雙方均有球未擲出,則本局為和局。
二三、任何球擲出界外,均為無效球,但壓在死球線上是有效的(由球的正上方觀察)。
二四、任一局勝方,有權將擲球圈後移至合法丟擲Jack之處。
二五、丈量分數應由擲球隊任一隊員執行,對隊對結果有異議時,對隊可再行丈量確認。
二六、雙方的球同距時,由造成同距之隊伍先擲球,如未改變現況,再由另一隊擲球。
二七、各競賽組別,如參賽隊伍不足四隊,得採循環賽進行比賽或併入相關組別參賽。
二八、參賽人數不足亦可出賽,但ㄧ人出賽時只能用3顆球。
二九、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滾球總會公布最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