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預防犯罪法令宣導,採巡迴班級制方式實施,
宣導對象為縣內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學生,時間為1節課,
請有意願申請的導師依據「校園預防犯罪暨法令宣導」申請表(如附件)之宣導項目,於111年9月30日前告知生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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