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參加的隊伍,於12/25(星期一)中午12點前向體育組報名
澎湖縣113年迷你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基層迷你足球以國小及幼兒園還未常態接觸足球運動的幼童為目標,以遊戲為主、競技為輔,建立初學幼童對足球運動正確認識,並以器材簡單、學習容易、活動安全、親子同樂為目標。
二、主 辦:澎湖縣政府
三、比賽日期:113年1月14日至15日(星期日、一)二天。
四、比賽地點:澎湖縣多功能綜合體育館
五、參賽球員分組與資格:
1、分組
(1)U9國小組:每隊最多登錄球員12人,不得少於7人;男、女生不限;比賽時每隊上場選手4名,球員3名、守門員1名。
(2)U8國小組:每隊最多登錄球員12人,不得少於7人;男、女生不限;比賽時每隊上場選手5名,球員4名、守門員1名。
(3)U7國小組:每隊最多登錄球員12人,不得少於7人;男、女生不限;比賽時每隊上場選手5名,球員4名、守門員1名。
(4)U6幼兒組:每隊最多登錄球員12人,不得少於7人;男、女生不限;比賽時每隊上場選手5名,球員4名、守門員1名。
2、年齡資格
(1)U9國小組:2014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2)U8國小組:201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3)U7國小組:201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4)U6幼兒組:2017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
3、組隊資格
(1)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不開放自由組隊,每人只可報名1隊。
(2)每校每組最多報名1隊。(分部可獨立報名)
六、報名方法:
1、報名日期:請於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16:00前,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chen.leng112@gmail.com,收到後12小時內e-mail回覆。
2、聯絡人:西溪國小 陳建隆 06-9921082#17。
七、抽籤及領隊會議:不另通知
1、時間:113年1月5日(星期五)10:00整。
2、地點:西溪國小辦公室,若無代表出席,則由承擔單位代抽且對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
八、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國小組每場比賽30分鐘,分上下半場各15分鐘,幼兒園組每場比賽20分鐘,分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不休息,直接進行換場;球員替換不限人次,可自行更換球員,球員須先退場,替補球員才可進場,替換球員須於替補區進行。
九、比賽用球:低彈跳比賽足球。
十、名次判別:
1、循環賽:
(1)勝一場得3分,和局各得1分,敗一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不進行加時賽(如和局直接進行PK,黃金進球,做為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勝負關係之用)。
(2)如兩隊積分相等時,勝隊占先;若無法判定勝負時,則以該循環賽中勝負球數差、進球數、被進球數依序判定。
(3)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勝負球數差、進球數、被進球數依序判定。若無法判定勝負時,將以該循環賽中勝負球數差、進球數、被進球數依序判定若無法判定勝負時、以抽籤方式判定名次。
2、淘汰賽:
(1)比賽結束為和局,不延長加時比賽直接比踢罰球點球,兩隊各派球員5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獲勝。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接到分出勝負為止。
(2)冠亞軍賽若遇和局,休息5分鐘後,延長10分鐘(上下半場各5分鐘,中場不休息),再和局時,兩隊各派球員5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獲勝。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接到分出勝負為止。
十一、比賽規定:
1、採用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審訂頒布之最新五人制足球規則。
2、中場開球可直接得分,中場開球可以向任何方向踢出,開球的球員位置不受限制(不必須在己方半場)。
3、賽程表排名在前之球隊,球員席位於面向球場左側休息區,中場時需互換球員席,當場比賽職隊員才能進入球員席及技術區域,並遵守五人制足球規則『技術區域條款』之規定,尊重裁判的判決,配合裁判管理,球隊教練團應有義務協同大會工作人員共同管控該區秩序。
4、球隊球衣、球褲、長襪需明顯分辨顏色。守門員於比賽中轉為普通球員時,需穿著與比賽球員相同之服裝,普通球員轉為守門員時亦同。
5、各球隊比賽時,賽程排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賽程排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如裁判無法分辨時,賽程排在後者須主動更換球衣。
6、比賽一律禁止穿著鋁釘、金屬釘、活動釘球鞋、塑膠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
7、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除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外,並停止參加足球賽一年之資格。
8、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如經向大會提出具體說明,並查證屬實者,仍取消其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惟不另議處。
9、球員按規定穿著比賽統一服裝,著長襪並配戴護脛。請各隊自備比賽球衣及不同顏色的背心。
10、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毆打對方職隊員或侮辱裁判情事,需送大會仲裁委員會議處,情形嚴重者送交縣府教育相關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11、凡在比賽中,被判紅牌警告與同一場次被黃牌警告2張之球員,應『直接驅逐離場』,之後下一場次紅黃牌重新計算。
12、比賽中被裁判『判罰離場』之球員,若犯規情形嚴重者,得依情節輕重由仲裁委員會議處,並執行相關禁賽處罰。
13、務請各參賽隊職員積極宣導運動愛品德活動,勿口出惡言及不必要肢體動作,共創有禮貌祥和競賽環境。
14、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依裁判判罰為終決。
十二、獎勵方式:
1、各組取前2名頒發獎盃及獎狀,教練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
2、各組3-8名頒發獎狀,教練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
3、承辦單位由縣府依據教職員一般獎勵案件實施要點給予敘獎。
十三、注意事項:
1、承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日期。
十四、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府隨時修正補充之。
澎湖縣113年迷你足球錦標賽競賽報名表
校名: 參加組別:□U9國小組 □U8國小組 □U7國小組 □U6幼兒組 領隊: 教練: 管理: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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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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