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23A號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有關旨揭表揚計畫,請各校積極宣導,鼓勵學生參與,並於請於107年3月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資料(如附件)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審。
四、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