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掘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使能接受適性教育,以協助學生發展其潛能而厚植優異之人才。
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現就讀三年級學生,前一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等學科之各科成績,達該校同年級全部學生前3%。
本縣國小三年級學生其前一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等四科成績,各達該校同年級全部學生前3%,由家長或監護人依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連同下列表件於本(107)年3月1日至5日 (上班時間內)至本縣鑑輔會報名。詳細辦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