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規定:
1.請詳閱附件之簡章。
2.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國民小學現就讀四、五年級學生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
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 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
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3.本校即日起至2/23(二)16:00前受理報名,欲報名者請於2/23(二)前將填好的報名資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交給班級導師後統一送到輔導室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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