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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彥佁 - 教務主任 | 2017-07-07 | 點閱數: 790

106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本辦法參與對象為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教學團隊。前項教學團隊,指學校聘任之正式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至多三人所組成之團體(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
  • 行動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教學內容以101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為主,並結合教育部所頒訂之課程綱要。
  2. 行動方案內容以101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進行教學設計,或以金管會出版之金融基礎教育教材、各年度徵選獲獎教案為主要依據進行編修。

     (網址:http://rm.ib.gov.tw/Pages/FKLearning_new.aspx

  1. 課程實施內涵至少應包含以下步驟: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任一主題,至少三節課,執行年度:1062月之後、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彙整(包含教學活動照片、學習單實作等成果);4. 教學省思與建議。
  • 建議報名團隊參加下列活動:
  1. 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辦理之教師培力研習營。
  2. 縣市教育局(處)主辦之金融基礎教育相關研習。
  • 評選小組委員包含辦理單位代表、教師代表及學者專家等。
  • 本行動方案徵選採兩階段進行:
  1. 報名資料審查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
  2. 成果報告評選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彙整;4. 教學省思與建議。
  • 行動方案評選標準如下:
  • 背景敘寫與課程設計理念(40%):內容符合受教學生身心發展階段,提升學生金融基礎教育素養為導向
  • 多元學習及落實方案實施(20%):教案應針對受教學生不同背景進行編修,提供多元的學習活動操作。
  • 課程實施與教學省思建議(40%):教學實施過程安排適切,學習過程記錄與成果彙整、教學省思與建議明確。

 

  • 參加徵選之團隊,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獎勵:
  1. 初選:
  1. 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初選依縣市徵選辦法辦理。(縣市如下:基隆市、屏東縣、彰化縣、臺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臺東縣、澎湖縣、嘉義縣。)
    • 備註:如縣市未訂定初選辦法者,則比照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縣市方式辦理,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劃小組報名。
  2.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報名。
  3. 以上參加徵選並繳交成果報告之團隊,擇優50組發給教學費新臺幣3,000元整;獲得佳作以上(含佳作)之團隊,獎勵則依複選辦法發給稿費。
  1. 複選:

     經評選優良之團隊,分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各組依下列說明給予教學費及敘獎:

  1. 金質獎(特優):一隊。得獎團隊發給教學費新臺幣3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2. 銀質獎(優等):一隊。得獎團隊發給教學費新臺幣2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3. 銅質獎(甲等):二隊。得獎團隊發給教學費新臺幣1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4. 佳作獎:二隊。得獎團隊發給教學費新臺幣5,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1. 獲獎團隊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加作品件數、教案內容與適配性等情形,調整獎項與獲獎名額。。
  2. 得獎名單於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成果發表研討會公布。
  3. 上揭教學費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於教學費頒發前進行扣繳。
  • 獲獎之教學團隊應協助配合下列事項:
  1. 參與107年度各縣市金融基礎教育研習營至少一場,就實施教學經驗予以分享。
  2. 得獎作品將刊載於金管會、教育部網站,故得獎者須依評審委員之建議修改行動方案內容。
  • 金管會保有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獎金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金管會相關規定與解釋。
  • 報名方式
  1. 初選:
  1. 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相關辦法請逕洽縣市承辦單位。(縣市如下:基隆市、屏東縣、彰化縣、臺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臺東縣、澎湖縣、嘉義縣。)
    • 備註:如縣市未訂定初選辦法者,則比照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縣市方式辦理,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劃小組報名。
  2.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報名初選活動。
  3. 同一教案請勿重複報名參賽,重複報名不予以審查。
  4. 填妥報名表後,於截止日期前,至線上報名並將報名表email至以下電子郵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線上報名:https://goo.gl/aONkcT

  •     twnpos@gmail.com
  •     02-87890203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
  1. 初審報名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061011日(三)止。
  2. 成果報告繳交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06116日(一)止。
  1. 複選:
  1. 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由該縣市教育局處或承辦學校於106116日(一)前,將複選成果,逕送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縣市如下:基隆市、屏東縣、彰化縣、臺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臺東縣、澎湖縣、嘉義縣。)
  2.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的國中小教師,由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自初選作品中,擇優進入複選。

 

  • 本辦法及相關報名表下載:

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

     http://rm.ib.gov.tw/Pages/index.aspx

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

https://goo.gl/aONkcT

十三 附件目錄:

附件一: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附件二: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附件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附件四:行動方案成果報告繳交日期及內容需求

附件五:平台維護注意事項

附件一: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學校名稱(可跨校):

所屬縣市:

教學團隊名稱:

方案名稱:

參加類組: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教學團隊成員基本資料

編號

姓名

職稱

學校電話

分機

行動

/住家電話

E-mail

備註

1

 

 

 

 

 

 

 

2

 

 

 

 

 

 

 

3

 

 

 

 

 

 

 

主要聯絡人資料: (往後訊息通知將以e-mail為主,務請詳填)

姓名

學校電話

住家電話

傳真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郵寄地址

 

 

教學團隊簡介:

背景敘寫: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學設計或教材教案編修說明):

                           
 
  • 填表須知:
  1. 請依報名表格式欄位確實填寫,主要聯絡人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以利聯繫。
  2. 主要聯絡人需為團隊成員,亦需列入基本成員資料。
  3. 若不符合下述規定,將不予受理:

1)學校名稱務請填列中文全銜(包含公私立、鄉鎮市區及學習階段等資料)。

2)請自行設定一個教學團隊名稱,名稱長度以中文字10個字為上限。

  1. 經報名確定後,所有參賽資料之製作(名錄、獎狀)皆以此表為據,請務必再三查核。

附件二: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賽作品授權書

 

教學團隊名稱

 

 

   

    茲授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校園教學範疇內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授權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中華民國106        

備  註

1. 請以正楷文字填寫資料於表格空白處。

2. 授權人請填本教案主要聯絡人。

 

 

 

附件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教學團隊名稱

 

 

 

    本團隊參加「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參與選拔之作品保證未涉及抄襲,如有抄襲情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收回所頒獎座、獎狀及相關補助經費,本團隊無任何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中華民國106        

備  註

1. 請以正楷文字填寫資料於表格空白處。

2. 立書人請填本教案主要聯絡人。

 

 

附件四:行動方案成果報告繳交日期及內容需求

  • 繳交日期:自即日起至106116日(一)止。(以郵戳為憑,恕不接受親送及網路送件。)
  • 審查資料應附文件:

 

項目

內容

說明

成果

報告

封面

請務必在文件封面右上角,依序打上編號(留白,由承辦單位填寫)、團隊名稱、方案名稱,以利評審作業進行。

目錄

A4直式橫書,字型大於12級字。

摘要表

A4直式橫書,字型大於12級字。

背景敘寫

A4直式橫書,字型大於12級字。

課程設計理念

A4直式橫書,字型大於12級字。

成果報告

A4直式橫書,含圖片以20頁為上限,字型大於12級字。

其他

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請繳交正本一份,不需裝訂成冊

智慧財產切結書

請繳交正本一份,不需裝訂成冊

  • 備齊書面審查資料乙式三份及資料光碟,以掛號郵寄至「金融基礎教育計畫推廣小組」,地址:11051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159樓之4。(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

附件五:平台維護注意事項

  • 為長期利用行動方案徵選成果,金管會指定資訊平台做為入圍教案上傳、下載及交流之固定平台。
  • 行動方案徵選獲獎之教學團隊應將其方案放置於金管會指定之資訊平台內,自得獎日起三年內教學團隊有維護方案可正常閱覽、下載及管理留言之責任。
  • 教學團隊於金管會指定平台上之方案維護,不影響教學團隊對其得獎方案之其他利用。
  • 對金管會指定平台公布方案之下載與利用,不得違反方案授權範圍。尤其必須尊重方方案創作者之著作人格權。

 

附件六:行動方案徵選流程及工作日程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

行動方案徵選

初選階段

非申辦縣市者

申辦縣市者

依申辦縣市初選辦法審核

 

依金融基礎教育推廣  計畫小組所擬辦法審核

初選階段通過者

擇優50件,核給教學費3,000

複選階段審核

 

金質獎:一隊

銀質獎:一隊

銅質獎:兩隊

佳作獎:兩隊

 
 

 

 

 

 

 

 

 

 

 

 

 

 

 

 

行動方案徵選工作日程:

< >初審報名截止日期: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061011日(三)止。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未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縣市,成果報告繳交期限:中華民國106116日(一)。參與「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申辦縣市(基隆市、屏東縣、彰化縣、臺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臺東縣、澎湖縣、嘉義縣)的國中小教師,由該縣市教育局處或承辦學校於106116日(一)前,將複選報名資料,逕送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頒獎日期:中華民國1061124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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